|  

实务探讨:帐外经营补税的增值税问题 -凯发游戏

严颖 / 2016-06-18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了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增值税的管理和稽查上,更加要重视对文件、对制度的严格执行

    ,查了帐外,要计算销项税额,那么进项是多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生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偷税手段如属帐外经营,即购销活动均不入帐,其不缴或少缴的应纳增值税额即偷税额为帐外经营部分的销项税额抵扣帐外经营部分中已销货物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已销货物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已销货物进项税额=帐外经营部分购货的进项税额-帐外经营部分的进项税额。

    该如何确定帐外经营部分中已销货物进项税额?

    首先,有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没有就不能抵扣。前面环节没有取得进项,说明前面没有交增值税,所以没有进项发票,就要全额补交增值税。全额补交,确实有些纳税人会造成的实质性的增加,但是增值税的制度就是这样严格。

    其次,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没有认证,就是我们讲的滞留票。如果没有超过认证期,可以抵扣。在保证真实性前提下,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看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对于已认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看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

    总之,我们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了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增值税的管理和稽查上,更加要重视对文件、对制度的严格执行,不然很容易有渎职。

    小颖言税

    作者
    • 严颖 注册税务师,公共管理硕士,微信公众号:小颖言税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凯发游戏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