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普票比丢失专票还麻烦!-凯发游戏
一直以来,专用都的非常严格,很多还比喻它是非人民发行的钞票,原因很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税,它实质就是你在购买商品和劳务过程中提前垫付给国家的税款,在你销售商品或劳务的时候从产生的税款中扣除。所以专票自始以来管理都比较严格,金税工程实际上就是利用覆盖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的一个体系。
而普通发票,特别是之前的普通发票,管理力度上确实远逊色于专用发票。但是这并不影响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苦逼处理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个人认为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真是比丢失专票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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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只丢失抵扣联或者发票联的其联,按规定可以用另外一联认证抵扣入账,如果两联都丢失,按规定可以用销售方的联复印件盖章加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已抄报税证明》来认证抵扣入账。处理办法非晰明了,而且现在去大厅开具这个证明也是很容易就开了。
但是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就真是太麻烦,麻烦在那里?主要的就是各务机关对此处理方式不一。麻烦的地方不仅要写说明,还要接受处罚然后登报,登报真是比较麻烦。当然也有简单的地方,那就是写个说明,用销售方复印件盖章来处理。
其实我这里说的最麻烦的就是有些地方还要求登报,登报,为什么要登报,丢失了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还要登报吗?难道怕其他单位拿去入账吗?难道怕重复入账吗?重复入账那也不是税务机关的事情,那是企业的事情。所以,登报无疑是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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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比较赞同的做法,接受发票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票方申请要求其出具曾于xx年xx月xx日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并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发票号码、发票编码、购货或服务的单价、采购数量、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开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至于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审核,我觉得可以参照已抄报税证明的方式,给一个复核。
至于什么处罚、登报,把这些政策都用到丢失空白发票上去吧,丢失已经开的发票,你比丢失专票还管的严,真是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