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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哪些税费-凯发游戏

严颖 /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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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一、卖方应缴纳税费

    (一)

    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个人转让购买住房

    (1)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①、、和之外的地区,免征增值税。

    ②市、市、市和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注:个人购买住房时间确认:以取得的房屋产或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包括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但是以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2.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3.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二)附加税费

    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2019年起增值税减半征收(包括自然人个人)。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及附加。自2016年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和地方教育附加(包括个体户含,但不包括按次的自然人个人)。

    1.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或5%或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三)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情形:

    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以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转让时,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时,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四)

    按照所载金额的0.5‰计算,其中: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注意:继承、赠与、交换、分割不免。

    (五)

    1.适用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的部分,税率为40%;

    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200%的部分,税率为50%;

    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扣除项目包括:

    (1)提供取得房产相关凭据(、契税证明、协议及支付凭据、司法文书)的,按凭据记载金额并每年加计5%计入扣除项目。

    发票及其他凭据,按照发票或凭据所载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2)提供评估机构出具以“”评估建筑物的价格的,按评估价格以及取得凭据记载金额,计入扣除项目。

    (3)其他扣除项目:转让房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因计算纳税的需要支付的房产评估费;取得房产环节契税(评估价格中已含契税的除外)。

    3.无法查实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按照定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4.其中

    (1)个人转让住房免土地增值税;

    (2)对个人之间自有居住用的,经当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买方应缴纳税费

    (一)契税

    按不含增值税的交易价格×税率征收契税,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其中: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

    3.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包括遗嘱继承)

    4.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其计税依据的确定,《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并依法征收。其税率的执行,因受赠不是购买,应当按照房产所在地省政府确定的契税税率执行,不能享受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依据:《契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二)印花税

    按照按所载金额的0.5‰计算。其中: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注意:继承、赠与、交换、分割不免。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案例解析

    2019年2月,某市居民张某出售一住房,面积 100 平方米,产权证日期 2017 年 12 月 25 日, 购买人李某,买方购买为家庭首套住房,计税价格 150 万元,买卖双方应缴纳税费多少元?

    解析:

    (一)出售方张某应缴税费:

    1.增值税 = 150/1.05*5% = 7.14 万元

    城建税 = 7.14*7% *50%= 0.25 万元

    教育费附加 = 7.14*3%*50% = 0.11 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14*2%*50% = 0.7万元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 如果该住房持有满两年,免增值税及附加;如果不满两年,增值税 5%、城建税 7%(市区)、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及附加享受减半优惠。

    2.个人所得税

    (1)假设张某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发票

    个人所得税 =(150-7.14)*1% =1.43 万元 

    根据财税字〔1999〕278 号、国税发〔2007〕33 号、国税发〔2006〕108 号),张某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能够提供房屋原值(原购房发票等)按差额的 20% ;不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按全额的 1%核定征收;如果持有满 5 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2)假设张某能够提供有效凭证证明其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为13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个税所得税=(150/1.05-130-0.25-0.11-0.7)*20%=2.36万元

    3.土地增值税,暂免。(财税〔2008〕137 号)

    4.印花税,暂免。(财税〔2008〕137 号)

    (二)购买方李某应缴税费:

    1.契税 =(150 - 7.14)*1.5% = 2.14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法规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又根据财税〔2016〕23 号文规定,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90平米以下,契税按 1%征收、90 平米以上 1.5%;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90 平米以下, 契税按 1%征收、90 平米以上 2%;购买家庭第二套以上住宅,根据的规定,2019 年 3 月 1 日以后按 3%征收。

    2.印花税:暂免。(财税〔2008〕1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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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严颖 注册税务师,公共管理硕士,微信公众号:小颖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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