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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你如此变幻莫测,想搞什么把戏-凯发游戏

freecity /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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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q:审计难点:如何核实实务中的各种暂估?


    freecity:

    由于权责发生制的存在,暂估在实务中就“应运而生”,也让审计汪们颇为头疼。

    让我们先一起来回顾暂估经常出现的几个场景:

    *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暂未开具发票和结算,对收入进行暂估确认;

    *已符合成本费用确认条件,但暂未开具发票和结算,对成本费用进行暂估确认;

    *资产已经实际到货,但尚未开具发票和结算,按照暂估确认;

    *工程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进行竣工结算,或者竣工结算暂未完成,按照暂估金额确认入账;

    ……

    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场景,需要进行暂估。既然是暂估,那就存在一定的波动区间,而由于没有发票、结算单据等外部资料的佐证,真实性也存在不小的疑问,这确实给审计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今天,我们结合案例,来聊一聊如何做好“暂估”的审计。我们分为四步走。

    第一步:暂估的时点是否正确?

    案例1:某公司将发货,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2019年末,公司根据期末发货,客户验收的情况,确认暂估收入1,000万元。但是上述暂估收入,在2020年6月才开具相应发票,并且结算。公司确认暂估收入的原始单据是企业内部的发货单据,并由客户签收人签字。

    这里我们不禁奇怪,对于一个结算周期并不长的制造业公司来说,为何19年末暂估的收入,在2020年6月才开具发票进行结算。这里要给大家提示一个小tip,就是实务中,交易的双方一般在互相对交易确认的情况下,才会开具增值税票,因为红冲比较麻烦,所以开专票相对谨慎。

    这意味着,这笔交易在2020年6月双方才基本确认,并开具发票。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发货到开票一般周期(2个月)来看,显然,这个过程异常长了。那我们就需要去查核实物、原始发货单据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进行函证,来判断公司期末确认暂估收入的时点,是否正确。

    这也是为什么实务中,我们会进行截止测试,对期末时点“突击确认的大额收入”等情况,给予足够关注。

    第二步:暂估的金额是否准确?

    在我们识别出暂估后,我们必须要回答一个问题:暂估的金额是否准确?我们引用案例来说明。

    案例2:公司采购一批原材料,2019年末材料到货,但实际未开具发票并结算,因此对上述材料进行暂估确认。暂估金额按照暂估单价和到货数量来确认。通过查看单据,了解到公司暂估单价为1200元一吨;但从计价测试中发现,上述原材料在1-12月的采购平均单价为1500元一吨,两者存在较大的差异。

    我们需要找到合理的解释。如果企业告诉我们是正常的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必须获得“强有力”的证据,因为波动幅度高达25%,幅度非常大;也可以通过查阅采购明细账,发现可能是少暂估了材料运输费用所致,那就结合1-12月的该材料运输价格,计算出大致的每吨运费,调整采购材料的暂估金额,使暂估金额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步:暂估真实性是否有足够的支撑点?

    暂估的原始单据大多为公司内部单据,因此真实性很难100%核实。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分析性程序来判断,暂估有没有“假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期后测试,来印证报表日的暂估金额是否准确,暂估是否真实。

    最好的方法,当然是用后续发生的事实来印证“预计”的暂估。我们用案例来说明。

    案例3:企业2019年推广一项新的业务,推广费用由各个销售员根据费用报销制度使用。2019年末,存在较多的销售费用尚未提供实际发票的情况,公司预估100万元推广费用。

    审计时,需要让公司提供100万元推广费用的底单,也就是这100万是如何预估的。部分企业,在业务不规范的情况下,100万可能不具有底单;也有部分企业,为了操纵不同报表期间的利润,人为确认100万这个金额,可能也不具备详细底单。

    在无法获得底单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跟进期后实际发生的情况。事实是,上述推广费用在2020年1-3月只报销了30万元(属于2019年度);因此,根据期后实际的情况,我们调减了70万元业务推广费。公司表示不同意,声明报销的流程比较长,不能按照1-3月来确认调整金额。这就需要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费用报销制度和报销周期了。

    第四步:暂估是否完整?

    暂估的完整性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比如,公司期末预付保险费50万元,那上述保险费是否已经发生?如果已经发生,我们就需要暂估确认保险费用50万元,并结转预付账款。

    实务中也存在采购设备暂估不完整的问题。

    案例4:公司采购一批机器设备,合同总价为500万元,合同签订时预付30%定金,设备到货时,再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剩余的5%。2019年末,设备已经到货,公司支付了60%的价款,挂预付账款300万元。上述均不考虑增值税金。

    对于设备已经到厂,但尚未使用的情况,我们需要对预付进行调整:

    借:在建工程 500w

      贷:预付账款 300w

        应付账款 200w

    这就是我们对采购暂估调整的过程。

     

    最后,总结一下:

    第一种情况: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做了暂估

    我们要核实:

    *暂估的时点是否准确?

    *暂估的金额是否准确?

    *暂估的真实性是否ok?

    第二种情况:公司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做暂估

    我们要结合实务情况,核实并调整暂估的金额。

    由于核实暂估的好策略,在于查看期后的情况,因此暂估的审计是一项“需要后续不断跟进、更新”的工作。当然,除了时间迁移策略外,获取外部其他非关联方的印证,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仅仅从公司提供的单据,就确认较大金额或者特殊项目的暂估,是不够谨慎的,也是程序执行不够到位的。

    作者
    • freecity 浙江大学毕业,10年头部会所工作经验,mba,注册会计师,税务师,cfa一级,中级会计师。 微信公众号名称:行走的审计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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