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仗剑天涯,更为你斩妖除魔-凯发游戏
从淄博中院的司法判决书,到康得新事件中瑞华的角色扮演,社会公众能否体会专为审计机构构陷的询证陷阱,和合谋造假的恶劣场景?
当全社会都遭受财务造假之痛
2020年5月22日,受疫情影响而推迟的全国“两会”在北京开幕。
赴京参会的全国rd代表朱建弟,怀揣着一份沉重而艰巨的议案:针对财务造假顽疾的惩治,建议对欺骗、误导注册会计师等协助财务造假者严肃追责。
我们呼吁,监管机构和社会各方一定要正视相关利益者协助上市公司造假问题,在处罚上市公司的同时,对于协助造假者也要严肃追责,迫使他们产生敬畏之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消灭上市公司造假发生的外部土壤。
作为全国最大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立信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朱建弟的提案与呼吁,代表着数十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心声,和内心期许。
今日之中国,正在遭受财务造假的社会之痛,以康美药业、瑞幸咖啡为代表的“造假疫情”正在由国内向国际扩散,影响深远。
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终是尘埃落定,在国家金融委罕见的三连发声、“零容忍”话音未落之际,所抬高一厘米的枪口,让市场感受到一股温情脉脉。
康美一字封板,你罚款60万,我市值怒涨5.73亿。
谢谢啊!
大洋彼岸那头,瑞幸没有这番待遇,已被勒令强制退市,数百亿美元的集体诉讼正在进行中。
nasdaq的态度很坚决:造假者,滚!
对财务造假的不同声音
康美与瑞幸,同是天涯沦落人,结局却大相径庭。
早在一年前,康美事件尚无结论的时候,审计云曾经与一位准备拿注册会计师“祭天”的星空哥隔空辩论,有兴趣的可以参阅:康美之殇(43):注册会计师的罪与罚---兼和星空哥
关于“谁来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真实性负责呢?”这个问题,答案很浅显,但处理这个问题的做法和态度,很耐人寻味。正如康美药业300亿财务造假事件的处理一样,马总刷卡交完90万罚款之后,遁迹于商海洪流,潇洒转身的刹那,留给资本市场一地鸡毛,一片唏嘘。
诸如“永久性市场禁入”这样的专业词汇,对于某些人而言,是最好的退场借口,求之不得的一份行政处罚。
直到今天,对于康美药业审计机构正中珠江的调查结论尚未公布,甚至连一点点的进展都没有披露,对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定性与最终处罚结论,仍在静默中暗自发酵。
只是,正中珠江早已遍体伤痕,客户流失近三分之二,眼睁睁看着被社会“凌迟”。
而与康美药业造假事件同期公布的高分子龙头白马---康得新的境遇,更是扑朔迷离,真假莫辨:康得新造假了吗?造了多少假?谁造的假?
空山新雨后,康得新的迷雾尚未散去。
而为康得新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早已人去楼空,惨遭肢解。
在已公布的3672份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之中,瑞华出具26份,要知道2018年瑞华审计的上市公司家数为343家,零头都没有剩下。4月30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审计行业地区排名数据也显示,虽位列第四,收入2.87亿元的瑞华深圳分所,收入同比下降12.8%,人员同比减少79.5%。
5月18日,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第二份地区数据,上年排名第1名的瑞华长春分所跌落至第41名、排名第8名的瑞华吉林分所跌至第11名,双双落选榜单前10强……
瑞华,还是倒了。2019年,瑞华的陨落,成了市场最不可思议的一幕。
2020年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上,易主席说:有个别中介机构沦为“放风者”和造假“帮凶”;
而几乎同一天,全国rd代表、大信首席合伙人胡咏华公开建议:银保监会压实商业银行责任并建立审计询证函回函集中处理的机制。
对于财务造假,各方都在振臂高呼,各方都在“归位尽责”。
司法判例,最后的正义
财务造假恶果累累,其成因错综复杂、根深蒂固。
审计云不做学术研究,也不空放嘴炮,只明白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认知:
谁作恶,就惩治谁---也就是学者们讨论的精准处罚问题;
通过造假受益的,赔偿造假受害者---侵权责任的罪罚相当问题;
谁造假,就罚个倾家荡产、身败名裂---惩治力度问题。
说一千遍“零容忍”,都比不上一次的“断臂重生”。
nasdaq的斩钉截铁,是对法律、对规则最大的敬畏,对投资者最大的保护。
当行政处罚金额由60万翻番到1000万尚不能对财务造假者形成威慑和打击,罚酒三杯的背后一定有皆大欢喜的利益派对。
司法惩治,成为社会民众最后的正义呼唤。
而5月18日裁判文书网最新发布的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刑事裁定书》,更是将造假、帮凶、审计的故事描绘地字正腔圆,掷地有声。
2015年1月,齐商银行桓台支行行长寇海英,应东岳集团(港股上市公司,00189.hk)李滨的要求,指使齐商银行桓台支行办公室主任成磊,向瑞华山东分所、德勤华永深圳分所出具两份虚假银行询证函,金额8.6亿元。
刑事判决书,清晰再现了虚假银行询证函从产生、发出到收回的完整脉络,造假动机、造假手段、造假当事人无一遗漏。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寇海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成磊免予刑事处罚。
二审法院在审理后,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同时也向社会宣讲了司法的态度和观点:
银行询证函是银行向有关询证部门证实单位或个人资金状况和信誉的证明文件,应属于资信证明。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违规为他人出具资信证明,情节严重,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又见瑞华,那个审计康得新、被舆论凌迟而陨落的瑞华……
究竟谁在造假?谁是帮凶?
求真者,请务实
关于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以及二者之间的模糊边界,没有一部法律来详细界定,没有一个司法判例来昭示天下。
关于财务造假和审计失败,以及二者之间伯仲之间,一句“勤勉尽责”,涵盖了行政处罚的所有案例,大网之下,谁敢去辩驳其定义与范围。
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发生的时候,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市场抨击的焦点,签字注册会计师被市场批评和质疑。
这一点,从逻辑上讲并无争议,注册会计师的天职就是守护财务信息的真实,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担当自然为社会公众守好资本市场诚信的这扇大门。
归位尽责,是财务造假事件中的最基本的客观态度,和理性思维,无论你是制造者、参与者、监管者、服务者、投资者,亦或是观察者、评论者!
但如何“归”、何为“尽责”、何为“失责”,就需要由执行者的自我界定和具体实施,也需要证券监管机构的公正评判。
从山东淄博中院的司法判决书,到康得新事件中瑞华的角色扮演,作为社会公众,能否体会专为审计机构构陷的询证陷阱,和合谋造假的恶劣场景?
注册会计师并不是未勤勉,不尽责,而是无能为力。
从公开信息来看,无论是财政部门的处罚公告、协会的执业质量检查结果、证券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结果、地方证监局的日常监管记录……几乎所有审计项目的函证程序都存在问题,都不符合准则的规定。
函证,正在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最不可逾越的制度陷阱。
审计云曾写过一篇《所有的函证程序都不符合准则规定,谁之过?》,反思并细数过函证程序失败的原因及潜在风险:
在特定情况下,任何严谨的审计程序、任何谨慎的职业态度,都无法保证审计准则所要求的函证程序有效执行,康得新以及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真实素材就是明证。
函证的风险,来自于日渐恶化的外部环境,准则设定的“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更可靠”的审计假设不复存在,外部证据在某种情况下同样不可靠;
函证的风险,来自于愈演愈烈的财务造假,本应以“真实、合法、完整”对外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堂连财务总监、董事都无法保证真实性,却堂而皇之地呈送给会计师事务所,会计责任的篱笆墙不复存在,审计来挡;
函证的风险,来自于内外勾结的协同舞弊,原本寄希望于“外部证据推翻内部谎言”的制度愿景无法实现,注册会计师的“真、善、美”抵御不住台面下的伪、恶、丑;
函证的风险,来自于蓄意构造的营销模式、关联交易、海外网络、金融创新和流程再造,财务报表所容纳的海量信息让赤手空拳的注册会计师无力应对,做局者构陷的蒙骗对象早已涵盖了注册会计师;
函证的风险,还来自于审计准则所描述的场景和标准过于模糊,过于笼统,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抽样技术的固有缺陷、审计重要性的主观性、职业判断的过度滥用。所谓的“重要”与“重大”,所谓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就像千人必有千面,不是唯一,必有失当;
函证的风险,还来自于监管机构的锱铢必较,甚至吹毛求疵。对审计程序的理解不是放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中去客观考量,而是站在审判者的执法层面,凌驾于审计准则所倚重的职业判断,割裂准则体系水乳交融的理论根基,以执法的威严贬损专业的敬畏;
函证的风险,更来自于审计人员的思维僵化、因循守旧、甚至道德沦丧,没有把风险导向审计融汇于执业活动的每一个角落,把审计的神圣视同功利的生意,把底稿当做证据,把谨慎和怀疑抛之脑后,在薄冰之上烈火之中做着肮脏的商业交换……
所以,当一个个财务造假案例此起彼伏、一个个造假案例尘埃落定、一个个造假作恶者东山再起之时,请保持你的情绪,请放下你的道德审判。
作为注册会计师,不求你尊重,但求你理解。
我们仗剑天涯,为“求真”不惜翻山越岭、昼伏夜出;当那些幕后的鬼魅魍魉作恶当道,也请那些受益者为我们斩妖除魔,共同缔造盛世之下的信用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