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故事018|表见代理-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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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同浩虽然上诉称“本案不构成表见,丁伟与第三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与事务所无关”,但在面前(协议加盖师事务所公章、对公章真实性不提出鉴定申请、协议在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室且不予否认、签收终止代理协议书),被两级法院推定为表见代理行为。
该案2016年4月经中院终审判决后,直至2018年,青羊区人民法院(2018)川0105执恢660号《执行完毕通知书》显示:四川同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基于法律条文的理解,以及个案的特殊情形,因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而形成的表见代理案例还有很多,敬请关注后续的案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