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三十七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名不副实-凯发游戏
报税简单的说就是把自己的涉税信息报送给税务局,哪些要报?要交多少税?这都需要。具体怎么报?其实就是通过填写,通过表格方式报送。
所以大家看,申报表这个填写就是是非常重要的了。会填写申报表,知道申报表的数据是从那里来的其实就是报税的核心。
一般情况下,我们拿到申报表,基本都能从申报表的栏目名称就知道如何填,但是有些栏目啊,它确实名不副实,如果你不去看填表说明,你还真不知道这个栏次还能填什么。
比如今天二哥要给大家分享的几个地方,看看你们平时有没有注意这些。
1
申报表附表1的第1、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列。
这里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一看基本都明白,这里就是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没毛病。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2年12月销售货物,开具了一张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税额13。那么申报时候我如实填写到第1、2列对应的13%栏次的位置就行了。
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这列不仅是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位置,如果你开具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你也是填写在这里的。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的。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一家4s店,2022年12月销售一台汽车,开具了一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中不含税金额100000,税额13000,那么这张发票申报时候填写在哪里呢?
没错,也是填写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附列资料,《增值税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而且自从数电发票问世后,这个栏次也需要填写数电专票了。
一般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分别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相关栏次。
说实话,我个人感觉这块应该保持一下口径,个人觉得这个一般纳税人和申报表就有点冲突。
小规模纳税人也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
如图:
但是填表说明我觉得它这里就是只填写专票。如果小规模开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要交税,是填写到其他增值税发票里面
为什么?因为填表说明写了。
所以,一般纳税人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口径是不统一的。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1的第1-4行
很多朋友纳闷,这个行有啥名不副实的,你开了多少的就对应填写在相应行就行了,还有特殊?
当然有。
如果你现在开具了16%或者10%的发票也是填写在这里对应的13%或者9%的行。
2019年3月,二哥税税念公司销售给客户a公司一批货物,当月开具了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1,二哥税税念公司发现这笔货款还未收到,早已经超过了的约定。
业务部门一问,对方说发票开票人写成了员,发票不合规,让退回重开(完全是托词,但是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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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拖延付款就拖延付款,搞这么多无关痛痒的理由,发票不合规不早说,这都过了几年多了,不主动问不知道不指定拖到什么时候。。。”
没有办法,为了尽快回款,税税念公司决定马上重开,然后盯着收款。
跨月退回发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由销售方自己在开票系统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然后开具红字发票。
税税念按照步骤申请并开具了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复制开具之前那张蓝字,结果系统提示没法开具。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9年开始,开旧税率发票的规则改了,现在必须要去税局申请授权。
只有先授权才能有开具原税率发票的权限。
授权方式要么直接带资料去税局办理,个别地区已经开通电子税务局申请流程。
需要携带的资料,盖公章的书和税控盘。
税务局接受处理后,税控盘就会有相应的授权信息。
最后,16%的发票开出来了。
当月二哥税税念公司开了一张红字的16%的专票和一张同样金额和税额的蓝字发票。
申报的时候正负数据后把结果填写在13%的栏次即可。
假设二哥税税念公司当月除了上述发票之外没有再开具其他发票,那么申报时候,申报表应该如下图填写。
此案例中,开具金额、税额合计都是0,申报的销售额和税额也是0,比对不会异常。
如果开具的金额有差异,比如发生了部分退货,那么实际上负数的16%也是填写在13%的栏次。
这也是一种名不副实!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2的第1、2、3行、第35行。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一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带上了专用的标签,那就是“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实不然,这个表象,是误区。
正解1、不仅仅是认证,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也填报在本栏中,也就是勾选的也填写这里(当然现在都是勾选)。
正解2、不仅仅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是填写在这里。包括最新的数电专票,也是填写这里。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息化部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起试行,2021年起正式施行。
文件发布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其实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专票一样,都是从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由于机动车内容信息要求的特殊性,发票格式还保持着其特殊性。
纳税人购买机动车收到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满足抵扣条件的需要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进行认证或者勾选,通过的方可申报抵扣。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通行费也就是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
通行费电子发票不是取得的都能抵扣,能抵扣是指左上角带有“通行费”三个字,并且发票上带有税率、税额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自2018年起,纳税人支付的道理通行费,如果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按照票面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目前是开通e的可以登录平台取得这种发票。
而且,在实践中这种发票只能采取勾选认证方式抵扣,这个是开创先河,以前谁听过增值税普通发票还要勾选认证,连大厅都没法扫描认证这个发票。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1年6月购买货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份,金额100000,税额13000,公司办公用小汽车2021年6月发生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0份,累计金额100,税额3。公司通过勾选确认方式将上述发票全部勾选确认。
那么勾选确认后的发票填写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