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招待费?-凯发游戏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餐费支出是否均要计入招待费?招待费到底包括哪些内容?这是很多从事财税工作人员非常困惑的问题。本文拟就此问题为大家详细厘清。
一、招待费的范围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会制度和本规定执行,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二、可计入“差旅费”的餐费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第三条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答疑:单位以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可计入“会议费”的餐费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286号)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四、可计入“费”的餐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费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一)款规定:……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属于福利费。
五、需注意的问题
看出来了吧,上面的文件全是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餐费支出到底该属于性质费用的规定,除福利费外,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与此对应的规定进行规范。也就是说,发生了上述情况的餐费(或食品费)支出,依据有效分别计入差旅费、会议费或福利费,在税法被认可吗?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第三条规定,根据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时,企业、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