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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密集发文:科技企业非常重要!-凯发游戏

张海涛 /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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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2020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内忧外患让我们更加清醒地意识到现实的差距及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2020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内忧外患让我们更加清醒地意识到现实的差距及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大国重器绝不能受制于人!基于这一清晰的战略定位,2020年在克服这一百年难遇的疫情灾难后,从7月份开始,国务院密集发文,对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一、支持政策

    2020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文件规定,要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要建立健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2020年8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文件规定,从文件发布之日起,重点集成电路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六年开始,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鼓励类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也有相应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0年8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2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

    2020年10月5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文件规定,要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

    截止本文发布时止,国务院2020年以“国发”名义发布的总共14个文件中,有1个(国发【2020】2号)是奖励优秀科技人员的,有3个都是和科技企业相关的,支持科技的政策占全部政策的比例达到28.57%!由此可见,科技企业的分量有多么重要!

    二、顺势而为

    对于广大的科技企业群体,面对国家给予的一系列政策扶持——后续还会有各部门的具体支持细则出台,该做好哪些准备才能把握住这个“大势”,以便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乘风破浪”,开创出更广阔的的新天地

    体现企业科技含金量的要素很多,但最能代表科技企业“含金量”的非“研发投入”莫属。维持并适度增加研发投入,不仅能有效维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把握好这个“大势”的关键所在。

    而和研发投入密切相关的研发项目立项、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核算及研发费用辅助账建账,又是绝大部分科技企业的痛点和难点!

    (一)研发项目

    研发项目如何确定?每年多少个研发项目比较合适?每个项目周期多长比较好?

    这些都是科技企业在落实研发立项细节时普遍关心的问题。

    参照国家课题项目的立项要求,科技企业的研发项目立项不要过于分散,要基于企业自身的产品或技术方向确定研发项目,项目宜大不宜小。研发实施过程中各个技术小组所从事的开发工作可以认定为大研发项目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从公司层面上不要把一个个组成部分当成一个独立研发项目对待。

    研发项目的实施周期该如何确定?如果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好研发项目,从实践经验看,每个项目的实施周期最好能设定在1年以上,3年以下,具体期限可结合各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研发费用

    所有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的研发费用就是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财务部门在日常会计处理时,要提前和科研部门、人事部门共同确定好哪些人员是从事研发工作的,参与的是哪些研发项目(如果研发项目能够提前确认)。根据确定的人员及对应的人工成本支出,财务部门记录相应的研发费用。

    在研发项目不能提前确认的情况下,日常可以按研发人员记录人工成本的总数。待年度结束后,财务部门再根据科技部门确定的研发项目及参与人员,编制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从而确保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满足政策规定的要求。

    当然,与研发费用有关的支出还有很多。有时间可以看看下面这本书。需要专业支持的,可公众号留言或联系华财会计。

    作者
    • 张海涛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
      微信公众号: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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