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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出租房屋有新优惠!-凯发游戏

张海涛 / 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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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字数不多,信息量比较大。

     

    一、增值税优惠问题

    1、出租企业的类型。出租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且是一手房东,按当前政策,出租的房屋如果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适用5%简易计税;如果是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房屋,只能适用9%的一般计税方法。

    如果出租方是二手房东,通过转租方式出租房屋,无论产权人何时取得房屋,只要转租协议是在2016年5月1日以后签订,只能适用9%的一般计税方法。

    按国务院的新政策,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无论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企业是一手出租还是二手出租,无论产权人何时取得房产,是否均适用5%减按1.5%缴纳增值税呢?

    请耐心等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后续政策进行明确。

    2、房屋类型。能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房屋仅限于住房,如果出租的是商业用房(包括商住两用房),则无法享受该优惠。

    3、出租对象。租赁该类房屋的只能是个人,若出租方和企业签订合同,如将房屋租赁给房产中介,由房产中介再转租给个人,则对于一手房租赁企业,应该也无法享受优惠;但对于直接和个人签订租赁协议的中介,则可以享受简易计税优惠(对应进项税也无法抵扣)。

     

    二、房产税优惠问题

    和当前出租房屋,纳税人要按租金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相比,新政直接将房产税调低了2/3,优惠力度相当大。

    实务操作时,几个细节同样要引起重视。

    1、出租企业类型。享受房产税优惠的出租方指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业,也包括事业单位。

    正常情况下,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因此,这里能够享受房产税优惠的企事业单位,通常是指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

    2、房屋类型。和增值税优惠一样,这里的房屋也仅限于住房。

    3、出租对象。出租方享受房产税优惠时,出租对象不仅仅限于个人,还包括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如房产中介)。这对于拥有多套住房(如集体宿舍)的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房产中介将住房批量投放市场,既增加了租赁房的供应,又能享受房产税的优惠。

    最后的政策如何落地,还是要静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配套政策。

    作者
    • 张海涛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
      微信公众号: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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