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事务所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凯发游戏

vivian_lin / 2023-01-29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最近有同行与练练讨论律师事务所是否属于非企业性质的单位,是否可以办理简易征收,即一般的律师事务所是否可以适用财税〔2016〕140号第十二条之规定,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计税方式计算缴纳。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如果适用这个政策,那么多的大所,早就被适用了,不用等着某位律师提出来。

     

    律师事务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一、律师事务所不属于法人主体,但属于核算主体、增值税纳税人主体。

    二、律师事务所属于或,合伙所就是合伙企业,个人所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不是个体工商户,但税务系统有将个别个人所识别为个体工商户,导致享受了小微企业的经营所得的优惠政策。

    三、律师事务所不是小微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小微企业是的概念,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除外)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四、律师事务所依据营业,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这是增值税的概念,小规模纳税人的为3%,所以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后,律师事务所的增值税直接提高3%。

     

    那么从律师事务所的单位性质可以看出,律师事务所是享受不到普通企业应有的优惠政策,所以有人问练练,律所如何做税收筹划,除了适用小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或大所开小规模纳税人的分所分流营业收入外,没有别的办法了(特殊政策除外,比地方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残病人为合伙人)。

    虽然律师事务所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核算的坑特别多,如果没有经验的朋友,踩坑是经常有的情况,导致多交或少交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难于避免的。

    作者
    • vivian_lin 从事财税工作21年,资深财税实操
      微信公众号:练练财税笔记
    热门作者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 二哥 税务学科班;财税工作从业者;会计师,曾在大型制造...
    • 梁红星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注册税务师。北京税海之星...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