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扯扯税收筹划的事儿 -凯发游戏
今天在某群里聊到了筹划问题,也就参与了一下,想想也蛮有道理,就把自己的观点一下:
企业税收筹划的本源就是通过筹划,构筑税收流的优化方案,既要达到让企业降低的根本目的,又要体现出低税负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税收筹划的空间来自于的多样性和的多重性。特别是同一主体税种(一般就是和所得税)率设置的过多就让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税率节差越大,税收筹划的动能也就越大。
税收筹划需要追求合理性和合法性,利用少计、多计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的少缴税是一种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应该算作为筹划。
合格的筹划主要体现在:根据法定的不同税率的适用性,对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对应条件的再造,进行合理的业务拆分,使得其中的一部分本来组合的业务分离成可以使用低税率的业务形式,或者不同税率的关联业务之间的占比的合理化分配。比如:货物销售带运输送货时,就是全部销售额按17%交纳增值税;但如果货物销售与货物运输进行剥落,那么运输部门就可以按照11%缴纳增值税。
在现实有许多案例就是这样,两个表面上差不多的企业,但经营核算结果后缴纳的税款差异很大,一些企业主很是不明白,其实这里的实质就是背后的内容等的差异引起具体税收适用的不同。通俗地讲,就是有办法享受的低税率没有去好好地享受。
税收筹划要成为合理、正当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既要有业务分离的合理性,又要有合同等对业务规范的合法化的配合。最主要的是有合理的佐证资料,如:合同制定条款的描述等。所以,参与合同等的税收筹划,对业务流程的适用税法的合理拆分和分配,是最考验会计业务能力的地方。
税收筹划是一个相对宏观的工程,除了一个核算单位的业务类型的税收规划外,更多的是通过分设机构的业务拆分。这些筹划的出发点无非就是税率设置的繁多,业务适用税率的过度细分带来的空间。
税收筹划的最高境界是突破税法,游走在合法的税法盲区,成为不征税的对象。这样的空间很小,但肯定存在,因为发展中出现的新模式是税法所无法涵盖的。
从某种程度上看,税收筹划属于的范畴。把会计理解成是对会计的管理,就是误解。它是一种独立的职业形态,不是记帐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