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与营业税减免优惠,个体工商户与个人有人管不-凯发游戏
里大不同
现在小编发现很多省份都将与的起征点定在幅度中的最高值,即每月计量的定为20000元,这也是考虑不。财税[2013]52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是不超过20000元,但这里有一个差异,起征点是说达到20000元,即全额计算税款,20000元这个点含在内,而小微企业的不超过20000元,是含在内,仍是免税的。
那有的人就会对起征点不开心了,为啥呢,因为财税[2013]52号文件中只提到“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未包括个人(即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实两个是金额上扯平了,不然个体工商户原来有起征点享受,单位就不可以,不公平啊,这会心态平和了,而且更进一点,占了20000元这个线的优惠,不过这纯是理论,正好是20000元的可能也不是这么多吧。
从2万元到3万元,小微企业就不再是原来的“小微企业”
2014年的国务院会议明确,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于是财税[2014]71号就改了口风,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免征营业税。直接用的纳税人的概念,而不是用“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的名字了,看来,小名字大学问。
但是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税的咋办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第16号)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
这种方式征的,可能大有人在,简单没有多大责任,也减少征管,那这些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呢,如销售额人家不够30000元,还定期定额吗?看来这一次,是个体工商户要向小微企业(核算凭账计税的部分)抛媚眼了!
其实在20000元起征点时,定期定额的核定,也是考虑了起征点因素的,只是核的准不准,调整的及时不及时,就两说了。国税发[2006]183号文件对此有过说明,继续核定,据理力争吧!
有钱能不挣不
这里其实有一个逻辑因素,上述的优惠政策前提是低于标准免税,高于标准,全部纳税,跟起征点一个精神,没有说超过了还让你扣掉30000元的政策,鼓励小的,大的一个不能放的原则。
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角度,再卖多少你才能挣的比30000元多呢,且看如下的分析(是这个意思,不考虑附加了,请爱好者多思考一下吧):
(1)增值税:超过900元时才有利,本处省略一行公式,哈哈,试比较,(30000 900)-(30000 900)/1.03*3%=30000元。
(2)营业税:暂按5%举例吧,超过1578元才有利,所以这是一个安全线,千万不要一个口袋进二钱,另一个口袋出去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