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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税吧3‖餐饮业的营改增原来可以这样说清楚!-凯发游戏

一叶税舟 / 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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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开瓶费当然不可能免税,但也不能说是与餐饮一起是混合销售,因为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整个过程没有涉及货物销售,……

    小会计:忙吗?

    小税官:不忙,有事就直说吧!

    小会计:继续问一下餐饮的事儿。有种规定,不可以禁止自带酒水对吧!但是酒店餐饮是商业行为,是一种市场运行行为对吧!有时侯还是需要考虑赚点钱的,所以免不了有时侯要对自带酒水、点餐少的收一点开瓶费之类,弥补一下,对吧!那么这开瓶费怎么算啊?

    小税官:收开瓶费总是不太合规的,但是,税务机关是不能管的,只能事务。有,在全面营改增实施后,除非比较少的不征税(一般涉及帮助政府部门收取的),都需要进行增值税申报,就是也是需要申报。

    开瓶费当然不可能免税,但也不能说是与餐饮一起是混合销售,因为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整个过程没有涉及货物销售,自然就不是混合销售。

    小会计:那到底是什么呢?

    小税官:我认为应该是价外,并计在餐饮服务并缴纳餐饮服务增值税。

    小会计:哦,感觉有道理,应该并计。你也知道,我们的一些餐具是很贵的,但总是免不了有时侯要被打破。如果客户打破了,一般酒店都是根据金额大小情况,作出是否赔偿的制度要求。收到客户损坏的赔偿金该怎么处理呢?

    小税官:客户如果不小心打破了餐具的赔偿金,我们总不至于说是货物销售,对吧!哪里有把碎餐具算作假卖给人家的。我认为也可以按照餐饮的价外费用处理。上,酒店也是把赔偿金与餐饮开具在同一张单据上,并且都是当场处理好的。是不是?

    小会计:那这些打破的餐具是要作处理的,还有在厨房烹调、送菜、洗餐具等过程中,总是难免也会打破的,而且一年下来金额也不小。这样的损失是否不需要作进项转出处理啊?否则好怨哪!

    小税官:根据现行增值税相关规定,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只有由于规定的非正常损失的情形造成的,才必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因此,你们发生的不是故意的、不是管理不善原因引起的损失,是不需要作进项税额的。当然,如果是因为乱堆乱放等管理不善引起餐具损失就应该作进项转出处理了。

    小会计:好的,知道了。我们是使用冠名的,万一什么时候用完了,但新的还没有印好,是否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啊?

    小税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凡已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凯发游戏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对餐饮、娱乐业中,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代开发票。所以,你们出现需要使用发票,但冠名发票没有,不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只能是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自行填开。当然,不是所有的餐饮、娱乐业中的都不可以代开,但上述文件中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很少,如: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等几种。

    小会计:好的,了解了。打扰你好长时间了,这次现到这里吧,还有许多问题要了解,下次再找您,谢谢!

    小税官:没,欢迎咨询和交流。

    一叶税舟

    作者
    • 一叶税舟 叶全华:长期专注于增值税、所得税税收实务并深刻思考的人
      微信公众号:一叶税舟
      微博:一叶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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