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取得的餐饮服务费不得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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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概况
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取得的餐饮服务费不得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税务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根据以上规定,餐饮服务,无论是用于业务交际、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或者是用在会议费或差旅费等,均不能抵扣。换言之,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取得的餐饮服务费不得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ps: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取得的餐饮服务费不得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那么,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取得的餐饮服务费是否能抵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