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违约金要不要开票-凯发游戏
编者按:违约金是否开具,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仍有不少朋友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很懵。现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违约金属于价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因此,收取的违约金是否开具发票,关键是看其是否属于价外费用,属于价外费用的,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不需缴纳增值税,也不需开具发票。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91号)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令第65号)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二、快速判断违约金是否开具发票的标准
(一)未执行
合同未执行,无论销售方还是采购方收取的违约金,都不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不需缴纳增值税,不需开具发票。支付方不需要取得发票,取得收据等即可在税前扣除。
为什么呢?合同未执行,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未发生,何来价外费用,因此,合同未执行而收取的违约金不需纳税,也不需开票。
(二)合同已经执行
购买方违约,销售方收取违约金,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销售方应适用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购买方需要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销售方违约,购买方收取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购买方不需缴纳增值税,也不需开具发票。销售方不需要取得发票,取得购买方开具的收据等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一句话:合同已执行,购买方违约,销售方收取违约金,应开具发票;否则,无论是购买方还是销售方收取违约金,一律不需缴纳增值税,也不需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