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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也要汇算清缴啦!-凯发游戏

李冼 /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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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当进行汇算清缴并自行申报纳税。

    编者按:2018年,习近平主席签署2018年第9号主席令,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做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决定。我们最近拟写一系列文章与各位老师进行探讨新个税实施有关事项。

    号外号外:@所有人,新个税法实施以后,个人所得税也要汇算清缴啦!


    一、“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需汇算清缴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做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以上规定:自2019年起,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当进行汇算清缴并自行申报纳税。

    二、个人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需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在次月15日内预扣预缴税款;纳税人在次年到汇算清缴,自行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注意: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二)经营所得需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前办理汇算清缴,并自行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

    (三)非居民个人不需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需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需办理汇算清缴。

    新 《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实施以后,具体申报期限要求如下图所示。

    具体申报期限要求

    (注: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

    注意:移民注销中国户籍前,必须进行离境个税。

    思考:新 《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实施以后,扣缴义务人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纳税人须自行申报,若纳税人未申报,扣缴义务人是否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李冼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微信公众号: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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