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购服务或者货物的赠送适用的价格问题,大家纠结的处理-凯发游戏

郝龙航 / 2016-06-07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平价转移,企业没有吃亏啊,进项与销项相抵,多完美啊! 其实这个问题还复杂着呢,于是小编在此也是多写几句,以示对我们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探讨。

    外购服务或者货物用于赠送,则通常认为购入的价格就是其他的销售价格参照,但有的同志可能又认真了:你们采购的价格是批发价,而视同销售是要作零售价格,这就说不清了,为何呢?因为现在批发与零售哪有分的清楚了,再说文件也没有说参照批发价格还是零售价格啊,对于批量赠送自然要适用批发的价格啊,这多顺啊,所以建议不要再追究这方面的认真研究的东西了,不然法无依据呢。

    那基于此,我们可以认为,视同销售的价格就可以采用外购的价格,即所谓“平价”的流转处理。这个很多人认为这不是很简单了吗,平价转移,企业没有吃亏啊,进项与销项相抵,多完美啊!其实这个问题还复杂着呢,也是小编看到有的企业做的宣传小册子,感觉对这一部分说得不甚明白,于是小编在此也是多写几句,以示对我们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探讨。

    先看下面有的企业做的小册子的分析逻辑,以货物、采购为例:

    外购服务或者货物的赠送适用的价格问题,大家纠结的处理

    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货物,对于不同的供应商、不同的抵扣情形之下,其视同销售价格差异这么多,这是不正常的,让供应商决定我们的视同销售价格?这个逻辑是不严谨的,我们知道,如果企业不是自产的货物,那就是可以借鉴其他纳税人的价格进行计算视同销售价格(不含税价格),那其他纳税人的价格,就应是一般纳税人找一般纳税人,而不是一般纳税人去找,更不宜从采购价格直接定自己的销售价格,这个逻辑是有问题的。

    因此小编认为这个视同销售价格宜用85.47作为通用版本,而不是三个版本分别确认使用各自情形下的处理。不是很同意这样的理解。当然有的同志可能说如何理解率啊,成本是不一样的啊,所以视同销售价格自然不一样,不然上出现负数我们如何办呢?个案分析是形成个案的结果,再说有时候也不知道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价格是多少,说不定高啊,故以上面表格中的数据,在没有能力去充分了解市场的情形下,也是可行的。不过我们当然是充分支持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了,因为视同销售价格存在有利的地方,当然人家小规模纳税人还可能降价呢,这就说不清了,所以我们还是客随主便,就依表格中不认真的处理也是罢了。

    郝龙航

    作者
    • 郝龙航 笨鸟先飞,勇于分享,共同进步受益。
      微信公众号:hlhtax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凯发游戏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