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印花税也被考验:购销合同基数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凯发游戏
这儿要梳理一下,一是在普遍适用之前就存在,当时是没有考虑增值税的因素的;二是从购销金额为印花税的基数来看,所属购与销,那自然是价格了,但是其中涉及的增值税,这相当于是代国家征税的部分,并不属于交易的价格组成部分。但是这就复杂了,有的是,有的是征收率,有的是一般,同时也存在当中应没有分清的时候,难道税务机关还要代替去拆分确认?这也不现实!
即理论与现实是有脱节的,不过也有税务机关认为购销就是总额,包括增值税,这也是一种地区口径的解读。不过随着越来越多地区开始“搞”核定征收,如此时用的不含入作的了,那自然是不用将税额再加回来了,小编支持这个处理方式。因此合同中基于印花税也要考虑分开清晰,毕竟下面明确的口径还是多数支持不含税金额作为购销基数的。
凡是签订的订货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税三[1994]15号
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沪税地[1993]1o3号
实行新后,有的购销合同含有增值税。对此类合同,凡是能够将价款、税金划分清楚的,按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贴花;划分不清的,按全部合同金额贴花。-辽行[1997]321号
“”采用核定方式征收印花税的,其印花税征收的根据纳税人不同性质应税对应的含税收入分别核定,核定比例仍然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印花税征收办法的通知》(芜地税〔2009〕108号)确定。--芜地税函〔2012〕313号
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确认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而在实际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有的包括增值税税金,有的不包括。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增值税税金。--鄂地税发(2010)176号
关于对单位及个人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问题。根据《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对买卖双方签定商品购销合同并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单位及个人,其"购进金额"和"销售收入"的计税金额,均以购进商品付给对方的全部价款和销售商品 收到对方的全部价款为计税依据。--吉地税财行函(2001)23号
问题:请问营改增后,技术合同印花税交纳是按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技术合同增值税及附加减免,其印花税免不免?
答复: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如果采取查实征收的,根据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对于含有增值税的技术合同,凡能将价款、税金划分清楚的,按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贴花,划分不清的,按全部合同金额贴花,无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如果采取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税发〔2005〕189号文件规定,第八条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各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的确定如下: (十) 技术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的90%比例核定征收。
问题2: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减免的情况下,印花税没有免征的规定,需要正常缴纳。--地方税务局12366回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