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凯发游戏

李冼 / 2016-07-08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财税 〔2016〕36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所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是财税〔2004〕78号有关营业税政策的延续

    后,封闭式人运用买卖商品免征呢?答案是肯定的。

    关于运用基金买卖金融商品是否缴纳增值税?我们不妨简单回顾一下营改增前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金融商品有关征收政策,就能更好地理解现行政策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的差价,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非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含“炒股”)需要按“金融保险业”申报缴纳营业税。

    但截止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没有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件,实务中,各务机关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没有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下列免征增值税:

    ... ...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 ...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我们不难看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所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有关营业税政策的延续。

    综上所述,国家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所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免征营业税,2016年4月30日以后免征增值税。

    一般地,证券投资基金又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金融商品也免征增值税。

    李冼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微信公众号:每日一税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凯发游戏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