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其他个人福利:其他个人出租房屋免征增值税福利,拿走不谢!-凯发游戏

李冼 / 2016-09-04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案例概况

    张三经营部是,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2016年与吉祥公司签署房屋,张三经营部将其位于解放碑的一180㎡的住房出租给重庆吉祥公司,租期2年,并一次性收取房屋租金67.20万元,张三经营部如何缴纳并开具?

    税务分析

    1.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提供不动产服务增值税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2.税务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八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明确了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对一次性收取多月的租金,可在对应的内平均分摊并判断是否超过3万元,适用小微企业政策。

    根据以上规定,张三经营部一次性收取2年的房租67.20万元,月均租金2.80万元,未超过3万元,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免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李冼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微信公众号:每日一税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凯发游戏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