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出口企业是否可以委托出口?-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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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进出口企业委托其他进出口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经营行为(如专营资格等)外,都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因此,经营对外贸易的出口企业需要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在实际情况中,有一些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在经营一些出口业务时偏偏委托给其他出口企业进行出口,这是否允许?又是为什么呢?
目前,我国对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的条件已经放开,没有了注册资金和年销售额的前置条件。正常情况下,企业(包括个体)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进出口经营备案登记。登记后,就可以自行从事进出口业务。
因此,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本质上就是一种经营资格的登记行为,与实际生产不是必然的。一般来说,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可以自行经营进出口业务。相反,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就不得从事进出口业务。
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具体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对于对外出口业务,是选择自行进出口还是选择委托委托进出口,这属于经营方式问题,与经营资格是两个概念。举例: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自行直接销售给客户,也可以销售给中介商,由中介商销售给最终消费的使用者。两者之间没有矛盾。
许多进出口企业虽然进行了进出口备案登记,但有可能因为对进出口业务并不熟悉,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给别的企业做。还有可能是客户指定了代理进出口商,或者本身的业务并不是自行接洽的,需要内销给别的公司出口等等。
总之,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出口企业出口的业务在实际中很多,具体原因也各不相同,需要具体分析。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进出口企业委托其他进出口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经营行为(如专营资格等)外,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