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业都要看:清算所得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凯发游戏
编者按:实务中,大家都知道可弥补亏损的期限是5年,但是期间的未弥补亏损额度是否可以弥补,能否正确核算非常重要,否则不仅可能会缴冤枉税,还可能存在少缴税的。
案例概况
如意有限公司全资如意有限公司2011年-201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290万元、6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2016年1湖北如意有限公司进入清算期,2017年清算期结束未弥补亏损清算所得1800万元。问如何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二、税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确定清算所得。
三、案例解析
综上所述,湖北如意有限公司2017年2月确认清算所得时,要依法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但确定清算所得时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观点01:确定清算所得740万元(=1800-80-290 60-300-450)。
观点0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湖北如意有限公司2016年1-2016年1为一个纳税年度,2016年-2017年2月10日清算期结束为一个纳税年度。
于是,未弥补亏损是确认清算所得的关键。显然,2012-2015年的可弥补亏损额度应为1040万元。假如湖北如意有限公司2016年-2016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0,则清算所得为760万元。
笔者赞成观点02。
思考:各位老师,您认为观点02的计算正确吗?若不正确,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