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个人转租房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凯发游戏
编者按:在实务中,我们常常遇到个人出租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如何缴纳想必大家已不再陌生,可是,也存在转租房屋的情况,转租房屋如何缴纳增值税呢?笔者试分析如下,请大家斧正。
案例概况
张三2017年将其位于解放碑的一180㎡的自有住房出租给李四,租期2年,并一次性收取房屋租金67.20万元。2017年3月1日李四又将该房产转租给如意公司(系增值税),租期2年,并一次性收取房屋租金90.00万元。请问李四取得转租房产如何缴纳?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提供不动产经营服务增值税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二、实务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自2016年起,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在计征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营改增后,个人转租房屋计算转租所得时,应扣减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但不得扣减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三、案例解析
根据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等文件的规定,张三出租住房一次性收取2年的房租67.20万元,月均租金2.80万元,未超过3万元,适用小微企业政策,免缴增值税。
因此,张三出租住房一次性收取2年的房租67.20万元,免缴增值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栏”和“税额栏”为“***”;税率栏也可以填写“免税”、“0%”,“税额栏”为“***”。
李四一次收取住房转租所得22.80万元(=90-67.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免征;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李四转租住房应交个人所得税2.19万元(=22.8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