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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借统还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凯发游戏

李冼 /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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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营改增后纳税人取得的统借统还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编者按:在实务中,经常发生统借统还业务,统借统还利息如何开具,需要高度关注。

    案例概况

    吉祥有限公司2017年从其全资吉祥有限公司收到统借统还利息100万元。问如何开具发票?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二、实务分析

    (一)  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款第7项规定:

    统借统还业务中,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按不高于支付给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根据以上规定,后取得的统借统还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  统借统还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将“统借统还”归属于免征增值税。

    “”,即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借出方应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栏”和“税额栏”为“***”;税率栏也可以填写“免税”、“0%”,“税额栏”为“***”。

    三、案例解析

    本案吉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3月13日从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吉祥有限公司收到统借统还利息100万元,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税率栏”和“税额栏”为“***”;税率栏也可以填写“免税”、“0%”,“税额栏”为“***”。

    李冼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微信公众号: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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