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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提醒】“五证合一”换证别逾期!-凯发游戏

一叶税舟 /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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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2018年1月1日仍未办理“五证合一”的,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也就是说相当于属于无证经营,面临较为严重的后果!!!

    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创业,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逐步让企业使用统一“身份证号码”, 以“国办发〔2015〕50号”为标志,提出2015年底前在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将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三证合一”,由此开始“多证合一”简化登记之路。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自2015年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一、对象范围和实施时间

    从2016年10月1日起,根据“国办发[2016]53号”对登记制度再次推进的要求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至此,“五证合一”模式正式开启。五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顺便提示:对于个体工商户在逐步推行“两证合一”。

    目前,实施对象为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实施之日起,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新证。

    “五证合一”对于原登记企业设置过渡期,过渡截止期为2017年1。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以继续使用,属于有效证件,使用不受影响。

    二、未按规定办理换证的后果

    根据“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明确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根据“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明确规定,2018年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五证合一后,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每年自行通过网上系统上报公示,不要遗忘。

    最后笔者一叶税舟再次提醒:

    目前已经离五证合一换证过渡期满剩余不到半年,按照规定纳入换证范围的企业,尚未办理的应该抓紧办理。

    2018年1月1日仍未办理“五证合一”的,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也就是说相当于属于无证经营,面临较为严重的后果!!!

     

    一叶税舟

    作者
    • 一叶税舟 叶全华:长期专注于增值税、所得税税收实务并深刻思考的人
      微信公众号:一叶税舟
      微博:一叶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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