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突击为财政平衡预算和获取业务合同而销售开票处理还需谨慎-凯发游戏
又临近年终,政府机关进入完成的最后阶段。根据预算完成采购指标,以期次年度保持预算支出额度不变,是一些政府部门时常考虑的事儿。有的地方的门则还夹带处理一件事儿,就是在最后年终之前要求按照规定,允许获得财政补贴的单位需在年终之前突击销售,并开具给财政部门,同时要求提供完税征税,以促使这些单位既完成开票,又完成指标。
案例:某地财政局为了完成年度医疗器械的预算计划,保证次年上级专项拨款不减少,于是近日突击搞了招标后,要求中标的a商贸公司年终之前必须开具医疗器械的专项发票,并将发票的在当地年终之前入库,完成当年度的财政预算。但是,a公司有时注册在外地的公司。因为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于是今日到群里咨询办法。
这个问题的难度:1.异地企业要在当地缴纳增值税。2.当月开具发票,当月缴纳增值税。3.12月份必须完成。
针对这一问题,群里很是热闹,说办法的很多,有建议a公司到当局开具临时经营,并当场纳税;有建议与财政局沟通,由a公司开具发票,但是增值税没法在当地缴纳;有的建议在当地马上成立分公司(但是问题在于医疗器械是需要依证为前置办理工商登记,时间上无法满足要求。)如此等等的主意很多。
笔者倒是觉得有一种办法相对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妥当。
分步进行操作:
1在当地迅速成立分公司。.注册在类型一般商贸公司(避开专营证的时间紧张烦恼),并且满足在80万元以下等,即注册成增值税规定中的“小型商贸企业”。这样在时间上是可以来得及运作的。
2.进入一般辅导期。成立后,迅速办理(现行一般已经多证合一),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起始日期选择当月1日开始。税务机关纳入辅导期管理。
3.依规谨慎开具发票。首次领取25份专用发票,向财政局签订,销售与医疗器械相近的货物(规避资质、并且强调必须是真实的合约权力与义务的反映),并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4.依规在限量基础上再领取,并依规预缴增值税。把25份发票视实际情况开完后,到税局换领第二批发票,此时,根据规定,企业必须按照上一期已开具发票金额,预缴增值税。
通过这几步操作,可以实现开票和增值税入库的双重目标。但是,必须注意规范操作,禁止违规虚开。
5.后续的完善。与财政局的年终之前的事宜处理完毕后,存在的问题是,销售的货物还不是以后合作的货物,同时新分公司还没有特许经营范围,需要进行医疗器械经营的办理。完成后,原货物销售业务进行退货;新的销售合同正式开始。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思路,也不仅仅适用与这样的特殊货物销售的情形。但是,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规范进行,否则不可以贸然行事。
此文仅仅是笔者的一种思考思路,也是对思路的保存,才记录下来,待以后再回头看看是否确实可行。读者没有理解清楚,不要轻易用于实际操作,以免产生,特别不得做作假虚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