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印花税怎么缴-凯发游戏
编者按:小,大学问。,在我国税法体系中,实在是一个小,可是,在实务中,稍有不慎,就会缴错税,比如流动性借款,则可能多缴,现与各位老师探讨,若有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应当按照本条例法规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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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文件附件《印花税表》第8项规定,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及其他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根据以上规定,向机构借款按借款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案例解析
【案例概况】每日一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与某支行签订流动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按年签订,在2018年度规定最高限额100万元,每日一税有限公司在2018年度和100万元以内随借随还。每日一税公司借款30万元,借款45万元,3月月15日还款65万元。4月份借款8万元。问每日一税公司如何缴纳印花税?
【案例解析】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与某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按年签订,在2017年度规定最高限额100万元,每日一税有限公司在2017年度和100万元以内随借随还。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根据以上规定,每日一税公司与招商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只需在1月份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100万元计税贴花。即只需缴纳印花税50元(=100万* 0.05‰),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注意: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缴印花税。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有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
思考:每日一税公司从如意借款100万元如何缴纳印花税?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