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纳税人将房屋无偿赠与子女免征增值税-凯发游戏

李冼 / 2019-03-10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属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编者按:昨天,一位多年未见的同学微信我:拟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无偿赠与其女儿,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现将该话题有关事宜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2019年,王小二夫妇将其购置价130万元,公允价390万元的房屋无偿赠与其女儿,作为女儿的嫁妆。问王小二夫妇无偿赠与子女房屋如何申报缴纳。

    案例解析:

    王小二夫妇不需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将不动产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属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王小二夫妇无偿赠与子女房屋应免征增值税,但需准备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手续,减免税代码为:01019908。

    今日看点

    1.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2.注意家庭财产分割的范围,离婚财产分割;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也属于家庭财产分割。

    3.需准备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思考:王小二夫妇无偿赠与子女房屋,能否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免税增值税普通?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李冼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微信公众号:每日一税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凯发游戏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