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释义可以不是唯一,但须有辩证之心-凯发游戏
前言:对于的许多具体问题在实践中争议颇多,许多人总是试图从基本原理或者说历史经验去解读,期盼有一个唯一的判断标准。但令人失望的事,并非事事如愿。作为一种法律,本应是唯一的解释,但总阻碍于现实,也正因为如此,才使财税变得有新奇,让人有不厌的新奇感。当然,对于并不唯一的内容,也是需要有一颗辩证的心态来看待,唯有如此,才能取得共识,达成默契。以下为前几年写的虚拟对话,感觉还是有可以一看的地方,重一遍看看。
原标题:动产与不动产,你真的清楚?未必!
这是小与小税官的一段对话。
小会计:小税官在吗?想问个问题。
小税官:在,说吧。
小会计:在看服务的解释,有问题不了解。请问:电梯的广告位出租给别人用于发布广告是属于经营性租赁吗?
小税官:是的。
小会计:那属于是有形动产租赁还是不动产租赁?
小税官: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
小会计:那就不明白了,电梯动吗?
小税官:动的。
小会计:既然是动的,为什么是不动产租赁?
小税官:电梯上下是在工作,整体不可以移动,所以属于不动产。
小会计:哦!那设备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吧?
小税官:对啊!
小会计:那设备在生产产品的时候可以移动吗?
小税官:不可以。
小会计:那既然都是在使用的时候不可以移动,为什么一个是不动产、一个是动产呢?
小税官:晕!规定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进行区分!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13%;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税率9%。
小会计:哦!差别好大。那什么是不动产呢?
小税官: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建物等。
小会计:不好意思,似乎有点明白了。想再问个问题可以吗?
小税官:没问题。
小会计: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别人用于发布广告是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吧?
小税官:对啊。
小会计:我们公司准备5月份买一架飞机。
小税官:你们公司是航空公司?
小会计:不是,没有航空资格。是以后用来出租的。现在考虑后的问题。
小税官:哦!飞机出租的营改增政策是这样的:(1)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即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11%。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2)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不属于航空运输服务,而是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17%。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3)飞机出租广告位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这下全部说清楚了吧?看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哈哈!
小会计:谢谢您这么耐心地讲解!但是,我们买的是旧飞机,已不用于飞行。我们准备把它装饰一下,放在我们的旅游景点,内部出租给人家开餐厅,外部出租广告位。我一直考虑不明白是属于哪一种租赁行为:算是有形动产吧,它现在是肯定不能飞的,否则不会卖给我们;算是不动产吧,它确确切切是一架飞机,我们还准备把轮子都换成新的,驾驶仓设备齐全,暂时封闭,据说简单整修后完全可以飞行。您说我们这算是什么租赁?
小税官:晕!世界这么大,我要去走走,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