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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服务费究竟要不要扣缴增值税-凯发游戏

李冼 /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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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编者按:近日,有不少朋友咨询支付境外服务费究竟要不要扣缴增值税,虽以前写过小文做过解答,但鉴于常见且有不少朋友咨询,现重新梳理并与大家探讨。

     

    支付境外服务费究竟要不要扣缴增值税?

    这个问题啊?有的老师认为要扣缴,也有老师认为不扣缴。

    每日一税认为:以上两种观点,从结果看都对,但需要说明其前提。本文就该话题进行具体讨论。

     

    情形01:境内纳税人支付境外服务费,且境外机构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服务的,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案例01】a公司购买境外x律师所的境外投资法律服务,x律师所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境外律所派律师到我国境内提供服务,支付给境外律师所的服务费,a公司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延伸阅读:最新例解支付境外费用的财税处理

     

    情形02:境内纳税人支付境外服务费,且境外机构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服务的,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案例02】a公司购买境外x律师所的境外投资法律服务,为境内的投资决策部门提供服务,x律师所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境外律所没有派律师到我国境内提供服务,属于境外机构在境内销售服务,支付给境外律师所的服务费,a公司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情形03:境内纳税人支付境外服务费,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案例03】a公司购买境外x律师所的境外投资法律服务,为境内的投资决策部门提供服务,x律师所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境外律所没有派律师到我国境内提供服务,属于境外机构在境内销售服务,支付给境外律师所的服务费,a公司应按规定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案例04】a公司高管在境外某国出差,开会租用境外某酒店的会议室,支付租金,由于境外酒店出租办公室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则a公司不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特别提示: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增值税时,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 税率)×税率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时,无论购买方支付的价款是否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标准,无论扣缴义务人是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照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适用税率予以计算。

    延伸阅读:履行增值税扣缴义务须知

    思考:购买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能否抵减销项税额?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微信公众号: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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