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代开发票还是有比较优势的-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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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当你的服务成本极少的情况下,这点税负与依法缴纳的税负来看,是极小的一点点了。当然,开票者与受票者还是需要丝丝敬畏。
今日看到某局公告,主要内容之一是从2021年起,自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表中列举行业或申请代开,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按核定征收率征收。对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目前的基本统一口径,在代开发票时,不附征(也有叫带征)个人所得税,由依据发票的支付方依法在支付时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这样的基本规定应该说多数地方存在。
如这一公告反映的核定征收率一样,从现有的征收的情况来看,无证经营,以自然人身份代开发票在实际税费承担上,还是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的,尤其以咨询技术等服务业为内容的,其取得的效果更甚。尤其当你的服务极少的情况下,这点与依法缴纳的税负来看,是极小的一点点了。当然,对于发票需求大的来说,就会因受到质疑而遇到一定的障碍(限票),这也是。
这样的政策是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延续和政策的适当调整或者说对实际操作的统一口径,也大概是在顺应鼓励灵活就业、灵活用工吧。有的人对于自然人开票事情寻求临时途径,实际上如果不是开票数量受限,无证反而有利,至少利在一开了之,而临时登记则需要受到定期申报等的制约,显得繁琐。
当然,代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有限资料的真实性是由需要开票的自然人承担的,税局只负责资料形式的审核,普通的说,就是只要你提供的资料上的基本信息和数据逻辑没有破绽就基本可以了。对于税局来说,这是经过“血”的洗礼之后的成果应用,也确实是属于尊重事实,绝对不是简单的“甩锅”。
代开发票通过税局办理,看似得到的发票非常保险,但事实上并不如此。实际只要是虚假的业务,还是会追究为虚开发票,不可能因为是税局代开而不予追究。开票者与受票者还是需要丝丝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