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经营代开发票还是有比较优势的-凯发游戏

一叶税舟 / 2021-08-17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尤其当你的服务成本极少的情况下,这点税负与依法缴纳的税负来看,是极小的一点点了。当然,开票者与受票者还是需要丝丝敬畏。

    今日看到某局公告,主要内容之一是从2021年起,自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表中列举行业或申请代开,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按核定征收率征收。对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目前的基本统一口径,在代开发票时,不附征(也有叫带征)个人所得税,由依据发票的支付方依法在支付时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这样的基本规定应该说多数地方存在。

    代开发票

    核定征收率

    如这一公告反映的核定征收率一样,从现有的征收的情况来看,无证经营,以自然人身份代开发票在实际税费承担上,还是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的,尤其以咨询技术等服务业为内容的,其取得的效果更甚。尤其当你的服务极少的情况下,这点与依法缴纳的税负来看,是极小的一点点了。当然,对于发票需求大的来说,就会因受到质疑而遇到一定的障碍(限票),这也是。

    这样的政策是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延续和政策的适当调整或者说对实际操作的统一口径,也大概是在顺应鼓励灵活就业、灵活用工吧。有的人对于自然人开票事情寻求临时途径,实际上如果不是开票数量受限,无证反而有利,至少利在一开了之,而临时登记则需要受到定期申报等的制约,显得繁琐。

    当然,代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有限资料的真实性是由需要开票的自然人承担的,税局只负责资料形式的审核,普通的说,就是只要你提供的资料上的基本信息和数据逻辑没有破绽就基本可以了。对于税局来说,这是经过“血”的洗礼之后的成果应用,也确实是属于尊重事实,绝对不是简单的“甩锅”。

    代开发票通过税局办理,看似得到的发票非常保险,但事实上并不如此。实际只要是虚假的业务,还是会追究为虚开发票,不可能因为是税局代开而不予追究。开票者与受票者还是需要丝丝敬畏。

    一叶税舟

    作者
    • 一叶税舟 叶全华:长期专注于增值税、所得税税收实务并深刻思考的人
      微信公众号:一叶税舟
      微博:一叶税舟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凯发游戏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