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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地点?依据的税务政策是哪一个-凯发游戏

郝守勇 /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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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三类是不能选择开票地点的。 对于销售货物的,应该在货物销售地或者自然人的居住地代开发票。

    问题

    如何判断自然人代开的地点?依据的税务政策是哪一个?

    答复

    1、对于自然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当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代开发票。

    2、对于自然人销售或者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发生地代开发票。

    3、对于自然人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应当在自然资源所在地代开发票。

    4、对于销售货物的,应该在货物销售地或者自然人的居住地代开发票。

    注意

    1、切记注意不能随意选择代开地点。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三类是不能选择开票地点的。

    2、对于销售货物的,应该在货物销售地或者自然人的居住地代开发票。这里允许在自然人的居住地代开发票,是未在货物销售地开票情况下的一个补救措施。

    参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三)的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为: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第(三)项规定,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郝守勇

    作者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财税培训与一线实践20余年,担任多年大型企业财税顾问,现任济南天虹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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