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呀,税收违法“黑名单” -凯发游戏
201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2016年第24号公告),并携手三十四个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对二十八项惩戒措施及操作程序进行了明确。
案例引入
某国税局稽查局发现某铜业有限公司存在偷税嫌疑,经过四个多月的认真检查,最终确认该企业1100多万元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偷税300多万元,产生滞纳金65万元,罚款169万元。由于该企业涉税违法数额已达到了“黑名单”曝光标准,且该企业未按规定及时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稽查局依法将该案件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按照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要求,将其相关违法信息传递给各联合惩戒成员单位。
“事情真的发生了才知道有多严重,这个代价真的太大了,不只是补缴税款罚款,联合惩戒制度威力真是大,银行贷款被暂停,出门办事连飞机、动车都没得坐,高级宾馆也订不了,真的是寸步难行。”该企业负责人向税务人员表示,“当初也是心存侥幸,觉得能混就混,隐匿收入,没有按实申报,也没想到黑名单力度这么大,这次教训的代价真是太惨痛了,以后一定要依法诚信纳税,一点侥幸心理都不能有。”
随着最后一笔罚款入库,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对偷税和欠缴应纳税款被税务机关公告的纳税人,在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后可以从税收违法公告栏中撤出,稽查局经审核决定,将该企业撤出“黑名单”并及时通知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停止惩戒。
黑名单
201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2016年第24号公告),并携手三十四个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对以下二十八项惩戒措施及操作程序进行了明确,分别为:
1、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
2、阻止出境;
3、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4、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
5、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6、社会公示;
7、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8、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9、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11、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2、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3、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14、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15、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公司债券发行;
16、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17、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18、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
19、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20、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1、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22、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
23、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24、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
25、强化外汇管理;
26、限制在认证行业执业;
27、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
28、其他。
对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若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决定,可以从“黑名单”中撤出。
魏言税语观点
市场经济要求诚实信用,然而长期以来信用的缺失,让我国的企业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中国诚信建设状况研究报告》指出,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不诚信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人民币。当然失信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还有信誉危机。
这种失信不仅仅表现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也表现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有些纳税人利用税务机关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或长期欠税不缴、或失踪走逃、或偷税骗税,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了解决这一问题,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俗称“黑名单”制度,并携手34部委启动联合惩戒制度。对那些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这一制度的推出对那些失信企业无异于晴天霹雳,把失信的成本增加到了最大,相信只要不是傻瓜都能权衡出失信于守信的利害得失。这不仅能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对形成诚实信用的良好社会风气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