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责令限期改正(二·定义) -凯发游戏
想起来写限改源于朋友的问题,没想到第一篇发了之后大家还比较关注,讨论的也热烈,不过纠结的问题我已经在第三篇有所解释,这让我也纠结了一下,是把第三篇提前发了,还是按部就班发第二篇,最后决定还是按顺序放第二篇吧,说一下定义和性质,虽然看上去不解决具体问题,但是我始终认为知其然才能知其所以然。
1 定义
上次说过,一般学习的顺序是先知道是什么,不过因为这个问题是要回答朋友而开始的,所以上一篇回答了期限,这篇才是责令限改的定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中《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说明,该文书是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时使用。
按照其字面意思,就是给一个期限,要求行政相对人在这个期限内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2 与责令改正的区别
责令限期改正和责令改正,这两对概念看上去很像,但是区别还是很大,最主要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
所以责令限期改正适用对象是行政相对人,而责令改正的适用对象是行政机关。在使用时不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