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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赠予中的土地增值税-凯发游戏

魏春田 /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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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按《土地暂行条例》规定,的征收对象是转让国有以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这些单位和个人要在转让中取得了。

    为了明确这一规定,《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对此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所谓的转让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的行为。这里的关键词是“有偿”,也就是说只有有偿转让,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进而该细则又进一步明确,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但别高兴的太早了,也许是意识到了对房地产赠予不征土地增值税是一个大的漏洞。和国家税务总局在随后紧跟着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对赠与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进行了限缩性的解释,相当于给细则打了个补丁,将赠予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漏洞弥补了起来。

    该通知规定,细则所称的“赠予”一是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是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土地使用权赠予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

     

    只有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房地产的赠予才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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