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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发票都要盖发票专用章-凯发游戏

魏春田 /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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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网上,经常看到一些关于某企业取得的盖的专用章,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结果不能抵扣税款造成巨额的消息。消息的我们真假姑且不论,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按《发票办法》的规定,发票一定是要盖发票专用章,而不能盖财务专用章,或其他什么章子,否则就而言,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的;就而言,未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属于不合格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凭证。

     

    但凡事都有例外,发票上盖发票专用章的情况也是如此。换句话说,有些发票不用盖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抵扣税款,也可以作为在所得税扣除的合格凭证。

    一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需要盖发票专用章,而是以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二是增税电子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一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需要盖发票专用章,也是以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三是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只要求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而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允许加盖印章。

     

    政策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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