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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与税-凯发游戏

魏春田 /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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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老王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经营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企业的文化建设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老王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经营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企业的文化建设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文化建设要求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统一的形象设计和统一的服装要求,是企业物态文化的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于是公司决定制作一批工装,要求员工上班时间统一着装。

    由于员工数量不小,统一制作服装,花了不少的钱。这些费用究竟该如何处理才符合税法的规定,老王心里一点谱也没有。

    于是老王找到了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

     

    听了老王的来意,小明说关于税收,这里应涉及到三个问题。一是购买服装所化的费用,是否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二是制作服装所采购原料与服务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税款?三是给职工发放制服是否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来看看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已经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你们公司为职工制作的工服所支付的费用,是为了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只有只要有合法的凭证,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次,是关于增值税的问题。按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税款。

    你们定制的工作服是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给企业员工的,即用于员工生产时使用,不属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款。

    第三,关于个人所得税。

    要求员工上班时统一穿着的工作服,实质为提升企业的形象,与企业装修房屋,改造厂房,美化环境等生产经营支出具有同样的性质,因此,不是企业员工的所得,自然也就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

    2、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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