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的税事(上)-凯发游戏
劳务派遣是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采取的一种用工方式,在这一用工方式中,工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劳动,从劳动法律上来讲,他们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与实际的用工单位无关,因此,发生劳动纠纷也只能找劳务派遣公司,如此一来,用工单位就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把与员工的劳动纠纷转嫁给了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挣了用工单位的钱,自然也愿意承担这种。双方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双赢的结果,因此,劳务派遣成了企事业单位用工的普遍选择。
对于劳务派遣,《劳动》上有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比如,要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等等。人社部制定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由于劳务派遣,涉及提供服务,又涉人员的工资,以及的开具等等一系列问题,自然便于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上,对于劳务派遣,税法给劳务派遣公司给了两个选择。可以选择一般计税,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谓的一般计税就是销项减进项乘以,这是对通用的计税方法,而简易计税则是对符合条件的一般采用的计税方法。比如,差额计税等。
劳务派遣的差额计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方法,以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其他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简单一点说,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除了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和外,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保费、公积金。如果选择简易计税,那么可将上述费用从所有的费用中减除,然后乘以5%即可,如果选择一般计税则不能减除上述费用。
政策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47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