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的税事(下)所得税-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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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劳务派遣不仅涉及到的问题,同样要涉及到的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应分两种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一种情况,用工单位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需要取得相关劳务派遣凭据,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的费用,需取得对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计入的工资应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工资薪金的要求。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按规定的计算限额税前扣除。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按照工资单在税前扣除。
政策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