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不赞同将开发阶段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凯发游戏
研究与开发支出包括所有可以直接归属于研发活动以及可以合理分摊至研发活动的。根据本研究开发活动的性质,这些支出通常只有在开发阶段后期才满足资本化条件,此时剩余开发成本并不重大。因此,研究与开发支出通常于发生时确认为。
——摘自《华为2020年》
看完上面这段文字,你有什么感觉呢?注意最新的报表样式,你会发现,新增了一个类“开发支出”,新增了一个费用类科目“研发费用”。有了这两个科目,所有的在有了落脚处。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记入“开发支出”科目即可;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记入“研发费用”科目即可。
让研发费用资本化,准确地说,让开发阶段的研发费用资本化,我一直都不认同。不认同的原因有四。
首先,把研发割裂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就是武断的,因为这两个阶段很难找到清晰的分界线。既然不能准确找到分界线,这就容易给一些企业钻空子的机会,故意模糊二者的边界,利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规则粉饰报表。
其次,研发是具备极高不确定性的创造性工作,行百里半九十,不到最后一刻,谁也没法断定研发就一定能获得成功。因此,开发阶段在整个研发进程中要尽可能靠后,开发阶段支出所占研发总支出的比重也应尽可能小,甚至可忽略。既然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忽略,再搞研发费用资本化,无异于加大了会计账务处理的成本,却又不对核算产生。
再次,即便研发取得了成果,如形成了专利、专有技术,也不能据此就把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因为这些支出距离满足资产的基本要求——能给企业带来利益的流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研发成果领先,不见得能形成产品生产;能生产出产品,不见得就能在市场上卖掉;能在市场上卖掉,不见得一定就能赚钱。如果研发成果不能最终体现为产品竞争力,这个研发成果是没有办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基于,我认为即便是开发阶段的研发支出,也不宜资本化,费用化更稳妥。
再就是,研发支出费用化,对企业节省当期是有利的。税务允许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资本化等于把企业当期能享受的费用加计扣除延后了。单从企业节省当期税负的角度看,这是不划算的。不划算的事情,如果企业还争着抢着去做,其用心就很值得玩味了。
基于以上四点认识,从有利于规避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的角度讲,从有利于降低会计核算成本的角度讲,从维护会计核算原则的角度讲,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的角度讲,研发费用都不应资本化,而应一体于当期作费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