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经验谈系列之二:税务机关首次判断规则-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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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引言: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虽然优于行政权,但人民法院仍然应当尊重税务机关的首次判断权,即首先由税务机关在处罚决定书中对违法定性定量,然后再由人民法院行使司法裁判权,审查税务机关首次做出的裁判是否正确。如果税务机关根本没有就违法事实做出判断,则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判决撤销,而不是越俎代庖地在审判阶段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