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民纪要看认缴股权零元转让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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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认缴股权是否核定征收所得税,不能只看财产权部分,还必须根据个案情况考虑表决权的价值。
在税务咨询当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已经认缴但并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零元或者一元象征性价格转让时,税务机关是否应当对股权的转让价格核定征收所得税?零元或者一元象征性价格属于可以接受的公允价格吗?
的普遍思路是,零元的转让价格是公允的。我拿到股权就没花钱,也没对公司形成任何,转让的时候平进平出有什么不妥呢?
从九民纪要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纳税人的这种想法可能存在问题。认缴没花钱取得的股权,在法律上并不是没有价值的。没有花钱取得的股权是否缴纳所得税,取决于价差,也就是转让出去的股权与取得的之间的差额纳税。
那么,已经认缴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获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权利呢?
股权有多种表现形式,来说分为权和自益权。共益权表现为表决权,自益权表现为请求权、新股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是否实际出资,仅仅影响自益权,而并不影响共益权。
通俗一点来说,就是在所有的股权权利中,股东是否实际出资,取得股权时是否有真金的付出,仅仅影响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而并不影响表决权。认缴的股东与实缴的股东原则上享有相同的表决权。
主要的法律依据如下: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认缴股权是否核定征收所得税,不能只看财产权部分,还必须根据个案情况考虑表决权的价值。在特定的场合,表决权可能一票难求。比如,在宝万之争中,万科地铁的表决中,一个董事的投票就可能会对整个事件产生深远的影响。表决权虽然不是财产权,但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财产权。
因此,是否核定征税,要充分考虑表决权的价值,而不能仅仅盯着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