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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原则背后的奥秘,你都认真思考了吗?-凯发游戏

指尖上的会计 /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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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会计核算到底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好,还是遵循公允价值原则好呢?理论上公允价值可以让会计信息更真实,这也是会计准则趋向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

    计量是变革的最大成果

    我上大学时,会计核算要求遵循原则;而现在,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这一变化我始终认为是我国十余年会计准则建设最有价值的成果。理论上公允价值计量可以解决高下会计账实不符的问题。另外,它等于给全体重新洗脑,会计核算需立足现在、面向未来,而不是僵死地记录过去。

    防范公允价值计量导致选择性披露

    会计核算到底遵循历史原则好,还是遵循公允价值原则好呢?理论上公允价值可以让会计信息更真实,这也是会计准则趋向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但有个前提不容忽视,入账时几乎都是按照历史成本计量。资产贬值时需计提减值;升值了如果不计量,会计信息依旧不准确。公允价值原则极可能导致选择性披露。

    公允价值原则仅做到了一半

    公允价值原则仅实现了半截子的公允。历史成本原则向公允价值原则跃进是的进步。作用如何,还需我们具体分析:在资产价值缩水时,通过计提减值让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趋同,的确可让会计信息更准确;但当资产增值时,能冲回以往计提的减值吗、可确认资产增值吗,对此公允价值原则就作用不大了。 

    与公允价值计量的辩证

    原则与公允价值计量,二者不可兼得。何谓公允价值计量,是指以资产现时价值替代历史成本。公允价值低于历史成本需要计提减值,这符合谨慎性原则。那么,若公允价值高于历史成本呢?目前的做法是视而不见,这也符合谨慎性原则,但却背离了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可见,所谓公允价值计量,仅仅是指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孰低计量。

    现行做法采用的是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孰低原则

    在资产最初入账时,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是一致的或者基本一致。资产购置时间与入账时间有间隔,二者就可能有差异。会计准则解决了历史成本高于公允价值的问题,但没有解决历史成本低于公允价值的问题。因此,实务中会计的基础既非历史成本原则,又非公允价值原则,而是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孰低原则。

    会计核算要考量成本效益

    会计核算处处体现着成本效益原则。例如,为什么会有,那是因为老板不愿意承担的;为什么会有一次法,那是因为精确的计量造成了人工浪费;为什么会有实地盘存制,那是因为失控带来的损耗无足轻重。行止于不划算,成本效益原则不应只体现在会计核算上,而应该作为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如何理解谨慎性原则

    会计人员该如何理解谨慎性原则呢?谨慎性用好了是稳健,用坏了是保守。谨慎性原则在流程建设中易走极端,导致防卫过当。漫长的审批流程,级级汇报的责任体系都是谨慎性原则被滥用的体现。谨慎性原则用好了可以防范财务,用坏了则抓不住关键与重点。谨慎性原则被滥用的后果是加剧企业运作成本,降低运作效率。

    确认或许更客观

    以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是解决粉饰的好思路。在中增加“已交付的商品或服务”,待回款后转入。这样一来,收入、利润、就匹配上了,会计信息质量会大大提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防止做假账。倘若税务局也能依据收付实现制征税,对企业而言无疑是最有力的支持。

    为什么被取消

    很多会计人员都有一个疑问:后进先出法为什么会被取消呢?在企业不断增值的情况下,越早采购的存货,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偏差越大。采用后进先出法的结果是,里成本更贴近实际,利润更公允,但资产表里存货被低估。后进先出对企业而言,如同藏锋,利润低了,税少了,一部分价值藏于账外。

    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持续通货膨胀,映射到会计上,会造成实物资产不断增值,购买力不断下降。落到领用计价上,后进先出法已被摒弃了。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利润与资产的影响表现在两点:(1)被低估,售后利润被高估;(2)原材料账面价与市场价更接近。通俗地讲,先进先出法可让浮盈尽早落袋为安。

    对的理解

    怎么理解实质重于形式呢?举个例子来说,甲、乙、丙三家公司协商“做点”收入。甲有一批存货,年末时卖给乙,乙卖给丙,丙再卖给甲。转了一圈,还是这批货。如果看形式,甲、乙、丙三家公司都可确认收入。但若看实质,都不能确认收入,只能把流转中的差价计作或支出。

    实质与形式,孰重孰轻

    实质与形式哪个更重要,会计准则要质重于形式。但与税务稽查好像更关注形式,如税务以票控税,审计强调流程。我做会计的十年里,现实似乎一点点颠覆了书本的观念。试想没有形式的合规,遑论实质的正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形式未必轻于实质。

    折磨人的配比原则

    以前学会计的时候,有个配比原则。这个原则折磨了我多年,每当确认收入时,都要费劲地去匹配相应的成本。这条原则最初大概是针对生产制造型企业提出的,当第三产业兴起后,收入与成本的对应越来越模糊。何为成本,何为,很难界定出边界。如果成本都费用化了,收入又如何能配比成本呢?

    配比原则不适用

    收入成本配比,这是当年我学会计时扎根在脑子里的概念。确定收入,就要相应确定成本,然后算出销售毛利。对于生产制造企业与商业企业,配比原则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对于服务型企业与研发型企业,配比原则就成鸡肋了。配比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费用支出能对象化。一旦此前提不成立,配比就成了空中楼阁。

    指尖上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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