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说一次年终奖单独计征个税的话题-凯发游戏
每到年底,员工年终奖单独计征个税的话题各路专家都会拿出来说一说。但今时不同往日了,今年这个话题要提早说,而且也只能说最后一次了。
财税〔2018〕164号《关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单独计算纳税。……
自2022年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单独计征个税,这是为数不多的个税优惠政策。2018年个税法修订后,劳动所得将按年计征个税。年终奖无疑属于劳动所得的一部分,如果当时立即按照新个税法的要求操作,企业在工资与年终奖间相互调节筹划个税的方法立马就行不通了。
考虑到以往年终奖计征一直是单独计征个税,改变操作惯性需要缓冲,税务总局为年终奖开了小灶。2018年出台的财税〔2018〕164号文等于给了年终奖单独计征个税三年过渡期。随着2021年逝去,三年(2019-2021年)过渡期就结束了。此后,年终奖的个税与月工资个税计征趋同,年终奖该纳入个税汇算清缴的范畴了,员工薪酬类个税计征会因此简洁很多。
年终奖单独计征个税渐成尾音,以后想说也没得说了。
2021年的年终奖仍可单独计征个税,而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因为个税即将变化,对薪酬较高的员工而言,2021年的年终奖在年内发与年后发,到手奖金可能差上万元,企业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在给员工计算个税时不可不慎。
举例而言,甲纳税年收入20万元,其中工资所得10万元,年终奖10万元。甲的年终奖在2021年12月发放,年终奖单独计征个税,按照现行办法,甲只要缴17270元个税。如果甲2021年的年终奖在2022年2月发放,2022年的年终奖递延到2023年2月发放,甲需要缴23080元个税。
还有一个老生常提的噱头,也值得最后再说一次。年终奖单独计征个税时,需警惕临界点效应。全年一次性奖金存在着”多发一元奖金,可能多交上(几)千元税金”,而导致名义上多领了奖金但实际到手却少了的可能,称之为临界点效应。
很多人对年终奖临界点效应不解,我再做一次解释:(1)年终奖个税计算似与月工资个税计算相同,实则不同;(2)年终奖个税税率根据奖金总额除以12后确定;(3)问题出在速算扣除数,年终奖个税的速算扣除数比照月工资个税的速算扣除数,但没有乘以12;(4)年终奖个税在档际间会出现了断裂,致显失公允。赶上了临界点,人力资源部给员工的年终奖可适当调减一点。
2021年12月公司财务部门已为员工预提了年终奖,实际在2022年发放,预提的这笔年终奖适用单独计征个税吗?这有两种可能,主要看这笔年终奖是否在2021年申报个税了。如果申报了,只是发放时间在2022年,预提的年终奖自然可以单独计征个税。如果2021年没有对预提的年终奖申报个税,预提的年终奖则不能单独计征个税。
再做一个说明,2021年年终奖单独计征个税,是可选项,而非必选项。具体言之,2021年员工取得了年终奖,可以有两种计征个税的方式,即单独计税和计税(并入综合所得一并计征)。也就是说,到了2022年以后,取得的年终奖缴纳个税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2021年的年终奖要不要单独计征个税,或留出多大比例单独计征个税,具体有三种选择:第一,年终奖全部纳入综合所得,不单独计征个税,收入显著偏低的可采用。第二,年终奖全部单独计征个税,工资收入较高者可选择;第三,年终奖中部分金额单独计征个税,部分金额纳入综合所得计征个税。
2021年就快结束了,2021年的员工年终奖如何计税,财务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要抓紧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