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量与增量-凯发游戏

吾税老师 / 2022-03-30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前言:近期财税2022年14号公告、税总2022年4号公告明确了留抵政策,对比前期政策,内涵了比如增量与存量、进项构成比例口径调整、适用对象判定、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分步推进,前期全行业政策继续执行等内容。得几位大咖老师启发,抛开计算公式和口径,直接举例子来说明存量和增量的问题。

    我的简单理解就是存量是过去的,退完了就清零,一锤子买卖;增量是先和2019.3底比较,按孰小值退,待到上面的一锤子买卖搞定,后面的增量就是上月底期末留抵,那就有可能月月退。

    ---假设进项构成比例100%----

     

    例1  某微型企业符合政策,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80万,2022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100万元【 2019.3留抵比2022.3留抵小】

    基础知识: 

    根据政策,微型企业增量、存量留抵均在4月申报期开始申请、且可同时申请退存量和增量,税务机关须在4月底集中退完存量留抵(注意这里是存量留抵,存量退完就结束,而增量4月份之后仍有可能月月退);同时,企业必须先完成3月所属期正常申报,确定留抵税额再做申请退税操作。

     

    分析

    时间线:4月征期完成3月份增值税申报之后

     

    a计划  先退增,再退存

    增量退20万,这是2019.3月底留抵税额至今增加的部分(100-80),这部分实质上还没消化抵扣,退了他。

    再退存量80万,也就是2019.3月底留抵数,历史的退完,存量为零,就不再有什么存量退了。

    报表栏次变化:退完增量20万,报表留抵减20万,再退完存量80万,报表留抵再减80万,这时报表留抵为0.

     

    b计划  先退存,再退增

    先退存量80万,再退增量20万

    报表栏次:退完存量80万,报表留抵减80万,变成当期期末留抵20万元,那么这就是增量部分,再退完这20万增量,报表留抵再减20万,这时报表留抵为0。

    结论:a b 计划殊途同归,退了100万,报表留抵税额清零。

    时间线继续往前:5月申报期完成4月份增值税申报之后

    假设该企业2022年4月份所属期申报期销项100万,进项130万元,当期形成留抵30万元。那么当期增值税申报一结束,就可以退增量留抵,也就是30万元。退完30万,增值税报表留抵栏次减30万,为零。下个月go on

     

    例2  某微型企业符合政策,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90万,2022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70万元。【2019.3留抵比2022.3留抵大】

     

    时间:4月征期完成3月份增值税申报之后

    这里没有a计划和b计划了

    因为增量为0,2019年3月底留抵90万到现在消化了20万,成了70万,增量没得退。

    那么,直接退存量,那就是70万(为什么不是90万,因为90万里面有20万已经在2019.3-2022.3期间消化抵扣了)

    结果:合计退了70万,报表留抵减70万,这时报表留抵为0.

     

    【这一段同上】时间线继续往前:5月申报期完成4月份增值税申报之后

    分析:假设该企业2022年4月份所属期申报期销项100万,进项130万元,当期形成留抵30万元。那么当期增值税申报一结束,就可以退增量留抵,也就是30万元。退完30万,增值税报表留抵栏次减30万,为零。下个月go on

     

    例3  某微型企业符合政策,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0(或者2019.3企业还没成立,视同留抵税额为零),2022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70万元【2019.3留抵为零】

    时间:4月征期完成3月份增值税申报之后

    这里没有a计划和b计划了

    因为存量是0,2019.3这个时间段是0,没得退存量

    直接退增量,那就是70万(从2019.3到2022.3,70-0)

    结果:退完70万,报表留抵减70万,这时报表留抵为0.

     

    【再次同上】时间线继续往前:5月申报期完成4月份增值税申报之后

    分析:假设该企业2022年4月份所属期申报期销项100万,进项130万元,当期形成留抵30万元。那么当期增值税申报一结束,就可以退增量留抵,也就是30万元。退完30万,增值税报表留抵栏次减30万,为零。下个月go on

     

    ---有诗曰---

    存量增量 殊途同归

    分步推进 助企发展

    吾税 

    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凯发游戏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