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与税(十)转包、分包与差额纳税-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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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转包与分包是建筑学上的概念。一个大的工程,除了土建,防水、防火等都是很专业的活,除了大一些的全能建筑企业而外,多数需要专业公司的配合。换句话说,一个工程项目的完成,需要多个专业公司相互配合,如此,分包就成了必然。
分包即将承包的项目分成电、水、消防等不同的板块,分包给其它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来完工。
与分包不同的是,转包是做“二传手”,把项目承包后,高价转手交给其它公司来施工,自己从中收个差价。
对于转包,我国的建筑法及相关建筑方面法规、规章都是禁止的,而对分包则是认可的。
从角度来看,转包、挂靠、分包都没有问题,但是无论哪一种经营方式,要想差额征税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提供建筑服务的必一般纳税人。即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第二,适用简易计税。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适用简易计税的有三种。即采取清包工、甲供材、老项目等。
第三,将项目进行了分包。即总承包人把承包的项目分包给了其他公司。
从上述三个条件来分析,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装饰工程等不适用差额纳税;建筑工程中的转包、挂靠也不适用差额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