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区别-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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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是征收的两个不同。由于税法上对这两个税目没有非常明确的界定,因此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存在着将两者混为一谈,不加区分的情况。甚至有些人利用两者难以区分的情况打擦边球,以达到少交和不交国家税款的目的。
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是因为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适用的不同。劳务报酬所得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其税率为3%~45%;经营所得的税率为3%~35%。同时也不一样。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经营所得由自己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机关总局对两者的解读,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个:
一、机构的稳定性。经营所得应当有一个机构。
二、经营的持续性。经营所得有持续性。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偶然性的。
三、不是单一个人活动,可能存在雇用。经营所得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人一起取得的,并且他们之间可能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
用以上三个标准来判断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我以为可以分别适用,也可以综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