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与所得税(3)资产收购-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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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在企业重组的过程中,也是重组的一种形式。资产收购顾名思义就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外一家企业的资产,以达到对被收购企业的目的。比如,甲企业通过购买乙企业100%的资产,实现了对乙企业的控制。
在资产收购的过程中,作为收购方的甲企业,可以用甲企业的股权来支付,也可以用资产或者其他非来支付。当然了,也可以用股权支付一部分,也可以用货币资产支付一部分。
对于用资产收购方式来实现企业重组的,在上的处理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
一般性税务处理非常简单,与货物的销售没多大区别,只不过是把货物换成了资产而已。作为被收购方,应当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和。作为收购方则应以确认资产的。
二、特殊性税务处理
首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收购方所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
4.收购方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指原持有转让企业或被收购企业20%以上股权的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其次,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对被收购方而言。从收购方取得的股权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但取得的货币资产和其他,应计算确认当期所得或损失。
2、对收购方而言。暂不确认股权支付部分的所得或损失,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但非股权支付部分,应在交易当期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