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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办意见实现税收征管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凯发游戏

魏春田 /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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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当下,无论是的发展,还是政府还是社会管理,数字化、信息化都是一个大的方向。这一点相信在座的各位同学和老师,都已经亲身的感受到了。在互联网上购物,无论是淘宝、京东,还是美团、拼多多,都会向你不断精准地推荐你所需要的商品。即使刷个抖音,也会向你不断推荐你所喜爱的小视频。当然了,不仅仅是购物,此次疫情中的健康码、行程码等等,也让我们充分体会到了大数据对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影响。 其实我们亲身感受到的这些大数据只是我们整个工作和生活的冰山一角,即便如此,大数据已经深刻地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工作和生活。

    因此,无论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还是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如果不紧跟这一趋势,势必会被极速发展的所抛弃。

    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与政府的其他部门一样,也在紧锣密鼓地追赶着数字化信息化的这一潮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以及为服务的能力和效果。

     

    在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要建立税收现代化的体系,其中,就有一个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4个转变和4个体系,其个转变就是要实现由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其中一个体系,就是优化以数据治理为中心的税收信息化体系。2018年国,同时国地税两个信息系统也成功地实现实现并库。2018年的《税务系统深化征管改革5年工作方案》提出了,构建强大稳定智能高效的税收信息化体系,建立规范统一智能强大的电子税务局。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税务机关正式开启了以数治税的新时代。

    在此之前,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模式被称之为以票管税。所谓的以票管税,简单一点说,就是把作为税收管理的一个核心和基石。税务机关所采取的管理手段和措施,从征收到管理再到稽查,包括税务机关的金税系统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都是围绕发票展开的。

    目前税收18个的征收管理几乎都离不开发票,尤其是、和三大税种,在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发票为基础的,因此有人说,如果没有发票,整个税收管理的体系就会将崩塌,这绝非危言耸听。

    增值税将纳税人分和,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

    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管理,也是以增值税发票主。

    税务稽查部门,在涉税案件的检查过程中,发票是检查的重中之重。查税必查票是一种定式,也是一种必须。且近些年来,税务稽查部门查处的涉税案件中,主要是以虚开发票为主。

    有鉴于增值税发票在整个体系和税收管理中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均被纳入了刑事犯罪的追责范围。换句话说,虚开发票有可能进监狱。按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专用发票税额在10万元以上,给国家造成税款在5万元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虚开普通发票累计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虚开发票100分以上,且票面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数额达到上数两项标准60%以上的,就构成了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自94年税制改革至今,虚开发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应该不是一个小数字。新闻报道上经常能看到公安机关破获的虚开发票案子,犯罪嫌疑人动辄就是十人,数十人,甚至上百人,就知此言不虚。

    以票管税是税务机关凭经验建立起的传统税收,在信息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数据应用地不断深入,税务机关由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是大势所趋。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从智慧税务的建设,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共享,自始至终贯穿着大数据的,吹响了以数治税的号角。

    按《意见》要求,在未来的税收征管改革中,税务机关要以发票电子化为突破口,打造智慧税务,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的智能归集。

    在税收执法上,基本建成“无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

    在纳税服务上,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在税收监管上,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 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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